大部份香港的銀行按揭均有條文規定,如果買賣合約當中,賣方保證買家在未來指定年份可以享有保證百分比的回報,銀行便會將這些保證回報當成銷售折扣。
假如你買了一個100萬的物業,賣方保證買入頭兩年,每年有5%回報給買家,銀行便會將這10%的保證回報當成銷售折扣,實際買入價便是90萬而非原來的100萬了。
如果你是賣家,銷售一個地段優越,配套齊全,價格合理的物業,買家買入後可以很舒適地自住,投資也可以收取合理回報的話,其實應該不愁銷情。如果物業天生是有點缺陷的話,賣家又要以高價出售獲利的話,便要想想法子了。其實也不外乎兩個方法,一是給代理高佣,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第二便是保證回報了,開頭2-5年保證買家有高回報便行了。過去多年,我聽過的本地及海外中伏個案,很大部分都是買入這些保證回報物業。
歡迎到天窗網上書店購買黎家良Desmond的《有升有息》:https://goo.gl/24ngKq (電子書試讀:https://goo.gl/NGHcr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