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渾水:回撥機制與超額配售權的啟示

新股在公開發售,會把發售股份數目分為兩部份,一是公開發售部份,二是配售部份。回撥機制是指,若公開發售部份超額認購達到指定倍數時,配售部份便會作出調整,從而增加公開發售之比率。

渾水

知名的殻股專家,25歲成為全香港最年輕的上巿公司執董,熟悉上巿公司行情。並為財經政治專欄作家,也是電台主持。

至於回撥比例,則要視乎個別公司的集資額,以及超額認購倍數而定。通常一開始公開發售最少佔一成,國際配售佔九成。

如果IPO 超購15 倍但少於50 倍,回撥予公開發售的成數就是30%;
如果IPO 超購50 倍但少於100 倍,就會有40% 回撥;
若超購100 倍以上,由國際配售回撥予公開發售的水平高達五成。

從公開發售的認購踴躍程度,大致可以得知普通投資者佔總體發行量的比例,從而估算貨源歸邊的程度,以及炒作的可能性。比較沒有產生回撥,那即是代表股份很大機會被圍乾,那麼炒作也會更容易。

沒行使超額配售權 股價易炒起

超額配售權又稱Greenshoe Option。這一切要追溯到1963 年,當時有家美國企業叫做「綠鞋製造公司」(Green Shoe Manufacturing Co.) 正在準備公開發行新股,發行事宜由投資銀行Paine, Webber, Jackson & Curtis 管理。

這是一次相當常規的發行,除了一個條款:承銷商有權將發行規模增加15,500 股。在隨後的50 年,這種旨在減少承銷商在首日交易中的部分風險的機制被愈來愈頻繁地使用。到了如今,這已經成為多數IPO 的組成部分 。

根據香港法例第571W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 穩定價格) 條例第9[2] 條作出,主要是在30 日內穩定價格。超額配股權可由獨家牽頭經辦人及其代理代表包銷商於上市日期開始至上市日期後第30 日結束期間任何時間要求公司按配售價發行額外新股份,相當於根據配售初步可供認購股數目的15%,以補足配售的超額分配。

這個做法是適量地穩定一段時間內的股票供應。大體上去講,如果沒有行使超額配售權,即代表股票供應沒有增加,根據簡單的供求含意,股價是相對容易炒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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