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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準:不能做按揭的物業

物業業權出現瑕疵,也可能會導致不能造按揭,這種有潛在風險的物業,往往要以遠低於市價出售,而這類物業可以從查冊紀錄中查出來。以下是部分業權不完整的物業種類:

梁準

網上作家,曾與著名地產博客脫苦海合著《上車置業全攻略》、《居屋王置業百科》、《換樓101》等地產書籍,並在多個地產網站設有專欄。

送契樓:意思是指一方將物業無代價地贈送給另一方,在土地註冊處登記的交易代價是$0,而物業查冊的備註為DeedofGift(送贈契)。一般是生前處理家族財產分配,或者夫婦子女等近親之間的業權轉讓。但是根據《破產條例》,破產前五年內送贈的物業,會視作故意轉贈避債,這五年內,破產受託人有權據此而收樓。由於想避開這類物業,送契未滿五年期的送契樓,銀行可能會不願承造按揭。

有僭建物、曾作為不道德犯罪場所、被釘契:銀行很大機會拒絕此類單位的按揭申請,不過一般地產代理在簽約前,均需為物業查冊,所以在簽約前,要問清楚地產代理,或者透過查冊看一看有沒有相關紀錄。

遺產樓:上手業主若以遺產形式繼承物業,以前是需要交納遺產稅,現時已取消遺產稅,而特別印花稅也是獲得豁免的,所以銀行不會因為是遺產物業而拒絕承造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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