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過樓的朋友都知道,睇樓前,需要與經紀簽署一份「地產代理協議」,即俗稱「睇樓紙」。該文件會列明準買家參觀放盤的日期、地址及佣金等資料,以保障交易 過程。假如買家睇樓後有意入市,買家便應根據「睇樓紙」上協定,向代理支付佣金(一般為樓價1%),如果買家拒絕付款,代理有權入稟法庭,要求取回他們應 得的佣金收入。
準買家要留意,如果遇上合心意的單位,盡量避免與不同代理行重複看同一個放盤,否則當你跟其中一間代理購入後,另一間將有權追討你樓價1% 的佣金。此外,若然看了數個由同一經紀介紹的樓盤仍不合心水,應盡快轉換地產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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