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瘋傳的「一張樓契,買幾個單位」的慳稅神話不在?世紀21中華物業有限公司董事楊官華稱,有江湖傳聞指,政府短期內將修訂「一份合約連購多間物業」的法例,出招堵塞印花税的漏洞……這招慳稅財技或將成為歷史!當然這傳聞仍未經政府證實,但「空穴來風,未必無因」,適逢新上任的林鄭特首籌組新班子,相信政府4月內未必會出招,想買樓慳稅的要趁早了!
這招慳稅財技源於「合契」,由於房屋政策沒有規定一層樓的面積限制,一個人的名字基本上可買一層樓的單位(一萬呎都沒問題)。近年由於政策原因,首次置業的巿民可節省10%以上的印花稅,於是乎就有買樓客以首置資格,利用「合契」買樓慳稅。從前這類大面積的大額成交,通常會用有限公司名義持有(因為方便買賣管理);但今天發展商/投資者看到市場有需求(或說是政策漏洞),就把住宅物業的一層樓幾個單位,打包成一張契作買賣,大大節省了印花稅成本!。
舉個例,一梯四伙,每個單位的實用面積為800呎,每呎$2萬,即每個單位的成交價是$1,600萬,四個單位就是$6,400萬。若用首置客身分買入物業,厘印費為樓價的4.5%,$6,400萬樓價的印花稅即$288萬。但如果分開四個單位購買,第一個單位用首置配額,樓價1,600萬,4.5%印花稅,厘印費就是$72萬,第二個單位是15%印花稅,即$240萬,加上第三及第四個單位,合共720萬,四個單位的稅項就是792萬!比較之下,分四張契購買的印花稅要付$792萬,而一張契過的印花稅則是$288萬,用「合契」即可節省$504萬印花稅,所以近期一手樓出現的「合契」現象就普遍起來。
順道介紹一種跟「合契」相反的財技——「分契」。如果還記得1997年前的樓市興旺期,當時很多唐樓會做分契,目的並非為省稅,而是把樓價總銀碼縮細,一個700呎唐樓單位一開二,變成350呎一個單位,樓價自然少了一半。例如土瓜灣13街及深水埗及大角咀及油尖旺唐樓,都可以找到分契樓的足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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