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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富書櫃】低息時代創富學@黎家良、梁隼

不賣樓也可袋錢落袋

香港有不少業主有一個盲點,就是以為不賣樓不截數,不截數就不知道賺了幾多。但是靠賣樓去「截數」的話,可能會蝕大本也不定。賣樓最蝕本的事情,就是樓價的估價比賣出價高了一大截,為甚麼會有這個情況?因為估是有很多假設,真成交價就是業主衡量過多方面因素,例如自己負擔能力,對樓市未來的預期,甚至是單位好不好住等,說穿了就是出盡力去「鍊價」,盡量降低成交價,為自己未來「Buy low, Sell high」作準備。

有能力應該盡借

筆者認為,加按的應有態度是:能夠借幾多就借幾多。目前政策下,加按的上限是,1,000 萬元以下的自住樓,最多可以按盡樓價的60%;1,000 萬元以上的自住樓,最多可以按盡樓價的50%。有能力的話,就應該盡借,原因可以從兩個角度去看。

第一個角度是按揭貸款通常都有一筆現金回贈,約為貸款額的1%,實際銀行會回贈超過1%,最高峰時期可達貸款額的2%。但是金管局有一個指引,銀行的回贈不應該超過「最高」貸款額的1%。這樣一來,銀行為搶生意,把回贈提高到貸款額的2%,豈不是不跟指引辦事?銀行又怎會不跟金管局的指引辦事,如果業主加按獲批最高的貸款額,即樓價的60% 的話,銀行的確是會用現金方式發放貸款額的1% 作為現金回贈給業主,至於多出來的部份,就是用來扣減貸款本金。舉例說明一下,某業主想申請加按至500 萬,即樓價的60%,銀行回贈貸款額的2%,即10 萬元,但是根據金管局的指引,回贈不可超過最高貸款額的1%,所以銀行只會回贈現金5 萬元給業主,另外5 萬元就會用來扣減貸款額,所以業主實際上只是向銀行借49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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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息時代創富學》黎家良、梁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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