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在公眾場合向乞丐派錢,有人斥她知法犯法,縱容職業乞丐橫行。姑勿論司法或道德方面的議題,職業乞丐其實是很國際化,無論富國或窮國,都是隨處可見;從收入的角度看,乞丐中的「霸者」,莫過於杜拜搵食的一群,他們每人日均「掙」$9,000迪拉姆(折合約港幣$20,000),可謂絕世筍「工」!
據Gulf News報道,這班職業乞丐都是持商業或旅遊簽證入境,時限為3個月。他們每日行乞約6小時,「時薪」就平均達$1,500迪拉姆,計一計數,逗留三個月的話,就可乞討到近180萬港元,認真和味!報道亦提及,這些乞丐於星期五清真寺門口「開工」會賺更多錢,因為當地人和旅客都會在這天朝拜觀光,人流最旺,「回報」最高!
任何職業的人工都有地區性,乞丐亦不例外,去年中國《華商報》就報導,西安市有職業乞丐的日均「掙」約$500人民幣,相比杜拜情況,確實有天壤之別。但這始終是違法職業,任何地方的政府都會大力打壓,據杜拜警方統計,他們一年就逮捕了近200名職業乞丐。
說回香港,今年新年筆者有到車公廟參拜,發現比往年少了很多職業乞丐及和尚,難道政府在這方面都加強了監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