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會想富足,無非是希望生活舒適,過得幸福;但富足除了指資產的增值外,還包括資產在人身上產生的幸福程度,正如一個肯跟男人捱麥記的女人,一餐老麥已令她感到幸福。經濟學中有一條「幸福的公式」:幸福指數 = 實際金額 ÷ 期望值,正好實現這說法。(當中的「實際金額」,可看成是一個人的資產、薪金或一筆錢等。)
舉例,如果你男友在聖誕晚會抽中$5,000獎金,而你期望他會將全部獎金用來買手袋給你,公式就是5000 ÷ 5000 = 1,即你的幸福指數只有1。但如果期望他請你吃一餐價值$500的自助餐,公式是5000 ÷ 500 = 10,幸福指數就有10了。1和10之比,哪種情況會比較幸福,這明顯不過吧。
在創富過程中,如果我們只追求資產數字的增長,終有一天,會追不上慾望的澎漲。在努力創富的同時,別忘記控制自己的慾望,平衡資產和期望水平——達至理想的幸福狀態,才是創富的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