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在內地工作感到「水土不服」,往往源於未弄清楚管理文化。情況就像在內地單程路上開車,看到對頭車擋住前路又不願退讓。若你下車質問對方,對方的答案很可能是:「你管得著?」意思說:不由你管。但是,同樣事情發生在香港,對方會說:「你理得我。」絕對不會用「管」這個字。
國內對管理的看法,跟香港不一樣。香港是從英語management 翻譯過來,由於兩者經常被人掛在嘴上,逐漸變為相通。說管理,大家想到management;說management,大家想到管理。管理明明是兩個不同的字,可是合在一起,變成一個大家都認可的詞語,很少有人會把管理兩個字拆開,管歸管,理歸理。管理就是管理,也就是management。
在國內,管理兩個字似乎普及率不及香港。英語更不用說,management 似乎是一個獨立的字,代表一樣學問;雖然翻譯成為管理,可是很少有人去研究management 是怎樣的學問,更少人去研究翻譯過來的管理是甚麼概念。管理似乎被看成是一種進口貨,大家興趣不大。
原因何在?那是因為國內基本上沒有管理的概念。最常見,而又最接近的說法是「管」這一個字。說「管」有人懂,說「管理」就沒人懂。如果把「管」這個字翻譯成英語,勉強可以用control 這個字。你在企業管甚麼?等同企業裡面甚麼歸你control?
所以在國內說到「管理」,聽的人覺得陌生。說到「管」,大家一點不陌生,你管這個,我管那個,大家馬上有共同語言。再來一個例子,說到財務管理,英語直接翻譯是financial management,在國內懂的人不多。假定翻譯為financial control,似乎每個人都懂。那是「管」而不是「管理」,相信大家可能遇見過這種情況,已經見怪不怪。
生活細節反映差異
再來一個我講課時常用的例子。在國內開車,在某條單行道上,看到迎頭有車過來,擋住自己前進,而且不願退讓。如果有膽下車質問對方,對方的答案很可能是:你管得著?意思說:不由你管。但是,同樣事情發生在香港,對方會說:你理得我。絕對不會用「管」這個字。因為我們不用「管」這個字。
當我說這個故事的時候,有內地學生說:那是因為香港過去是由英國人管,香港人根本沒管過人,所以彼此間沒有管的概念。相反,香港人多是做事的人,只要把事情理順就好。
這樣看來,國內是管,香港是理,兩者都有「缺陷」。所以,兩地都沒有完全懂得管理的人物,一邊是管人那種人,另一方面是理順事情那種人。
領導背負「分管」責任
我剛到內地銀行做行長的時候,對於我的銜頭有點模糊,甚麼是行長?行長名正言順是一行之長,等同西方的首席執行官,照規矩有完全話語權,自己手下的人誰負責甚麼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分配。可是國內不是這樣,原來行長是一個「團體」裡面一分子,而這個團體叫做「班子」。
班子把銀行裡面所有的功能,或許說是責任,全部包攬下來,然後按照班子之上的董事長來做「分工」,這種分工有一種特殊的說法,叫「分管」。分管就是把整體要管的事拆分,你「分管」這一塊,我「分管」那一塊。整個班子,或許叫做領導班子,把整體要管的事分開好幾份,根據董事長之指示,領取自己「應得」的責任,就知道自己「分管」銀行裡面哪一塊的責任。
分管其實是一種責任制,負責哪一塊整體責任的概念。正巧,這種分管責任的做法有個「管」字在其中,跟管理的「管」字沾上邊。所以,我們在內地把領導看成一個管理人物,因為他具備「分管」的責任。仔細想想,分管的管與管理的管雖屬同一個字,但是這個字的意義截然不同。可是一般人不會理解,也不需要理解,分管我們的人就是老闆,聽他的就好。所以,嚴格來說,分管的人應具備的能力更接近領導力,而非管理的能力。只不過是「分管」兩個字把這個老闆套上管理的作用。
問題出現了。班子裡面的人,其實應該是領導人兼管理人。實際上是領導人,背上一個分管的責任,看起來像是管理人,其實不是。所以,我看國內的管理缺失有這樣一個背景。這也能解釋,為甚麼我們境外或海外的人經常說國內硬體好而軟體不行,就是因為欠缺做管理的人,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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